春彩,这个女人曾短暂的在南城江湖上显露过名声。

 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,是在追杀老黄那次,他当时说了很多话。

  其中有句就是春彩没穿衣服怎么怎么滴。

  第一次见到她,则是在小波兴致上头那晚,带着我们去嫖。

  那天晚上,我们一个都没去嫖。

  从喝酒的地方走到这菜市场来,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路程。

  风一吹,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。

  菜市场这鬼地方,是六七手下的李冬,和老黄的地头。

  这两个人现在恨不得我死,我就是个日天,也不可能在他们地头还有胆子安稳的去嫖。

  这不是有没有胆子的问题,是有没有脑子的问题。

  酒劲下去后,大宝跟我差不多是一样的心态。

  小波则是更害怕,他是清楚知道自己哥哥现在不光惹了六七和李林,更是惹了王大祥这个很多年没动弹的老流氓。

  至于小达,他完全是神仙做多了,对于这方面没有太大需求。

  按照他的话来说,不用那么麻烦,做神仙的时候身体会自然有生理高潮。

  酒醒后,大宝轻轻咳一声,“我瞌睡有点来了,老癫,要不我们回去睡觉吧。”

  我毛骨悚然。

  “大宝,我日你仙人你好好说话,什么叫我们回去睡觉,老子屁股都夹起来了。”

  大宝哈哈大笑,我也打算继续打岔玩笑几句后回去。

  没想到一向稳重事不多的文闯突然说道。

  “都走到这儿来了,我们去吃个夜宵吧。”

  小波脸上闪过一丝不愉,大宝和其他人乃至是文闯都没察觉到。

  只有我看到了。

  “对啊,我说也是,走,我们去春彩那儿,那妇人安逸,上不了手看几眼也安逸。”

  说这话的是大宝,他赞成了文闯这个提议。

  小波神情很快恢复自然,嘟囔道,“真的是,一个小寡妇而已,你们一天天能不能有点出息。”

  当时只有我和小达不知道这个春彩是何方神圣。

  大宝带路,我和文闯默契落在最后面。

  自从那晚他跟我谈了那些,在车上梁博文问我为什么没有早开枪,我敷衍过去后。

  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。

  在和文闯交谈中,我才知道这春彩是个能人。

  她自然不是各种演义中,长袖善舞,以一个女子身压住众多黑社会的大姐。

  各行各业都有女性精英。

  唯独黑道上,叫得出名的女人要么因为自己娘家,要么因为自己夫家。

  春彩娘家是乡下农民,嫁到城里来还没几个月,自己丈夫就出意外去世。

  她之所以是个能人,是她当时垄断了菜市场那几层楼的餐饮。

  嫖客,赌徒,洗头妹,在里面看场讨生活的二流子,都不是会自己开火做饭的人。

  春彩也就成了这些人衣食父母中的食父母。

  为了服务好这些日夜颠倒,不分白天黑夜的人群,她居然装了一部电话。

  九十年代,一部电话起步邮电局就要七八千块,这个数目对当时绝大部分人家来说,都是一笔巨款。

  电报不仅还未退出历史舞台,甚至还是联系远方朋友亲戚的主力。

  能用上电话的真的少之又少。

 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,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
  “文闯,这个春彩真只是卖饭啊?”

  文闯愣了一下,“我还以为你要问她有多好看呢,我知道的就是她一天晚上都在做宵夜,往这菜市场送。”

  我摇了摇头,“这有点不对头啊,卖个饭还要配个电话,不晓得的还以为她开的是地委办公室呢。”

  (九十年代大部分市都不叫地级市,最高权力机构是中gong中央xxx省xxx地区委员会,一把手是地委书记,行政机构也不是现在的市政府,而是xxx地区行政公署,二把手行署专员挂地委副书记)

  “大哥他那么大个建材生意,都没说装部电话,这个春彩卖个宵夜还装上电话了,你不觉得可疑啊?”

  文闯往常都是带着淡笑的脸,听到我这样说,笑容不再,有些生气的说道。

  “老癫啊,你从那边那个路口左转,上去是小十字路口,走十字路口下边那边路,一直走,你就看到县公安了。”

  “你去,你和里面的人说你是来应聘的,不想做黑社会想做警察破案。”

  “你还可疑上了。”

  我知道,他是因为我说春彩可疑而感到不高兴。

  不过同样证明,我和他关系比其他人好。

  要是大宝这样说,文闯肯定不会这样挖苦他,因为关系没有到位,他懒得理。

  “你是不是喜欢这个春彩啊?”我笑着问文闯。

  文闯没有脸红,也没有回避这个问题,回答得十分坦然,“是,我喜欢她。”

  我呵呵一笑,“你是喜欢她还是单纯想睡她?”

  人常说学好三年,学坏三天,虽然不只是三天,但这两个多月以来,我越来越像二流子。

  一向比其他二流子更加粗鄙的文闯,听到我这句话,反而十分正经说道。

  “老癫,莫乱讲,我是真喜欢她。”

  听到这话,我心中莫名有些堵。

  我连春彩都没见过,自然不是因为我也喜欢春彩。

  只是想起了刚才文闯提议去春彩那儿吃宵夜时,小波脸上闪过的不高兴。

  当时我只是单纯的以为,小波是不喜欢讨厌这个春彩,没有往更深处想。

  结果恰恰相反,小波也喜欢春彩。

  我缺少小波和文闯乃至于绝大多数年轻人,应有的青春感悟。

  我到了三十岁才结婚,所以不理解小波当时的心情。

  小波很早就跟着他哥哥混社会,砍人,办人,跑路,平事这些都做过。

  唯独他没有好好的谈过恋爱,处过对象。

  他的喜欢,就跟许多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。

  是幼稚而又极端,更甚可以说带着一点傻逼。

  他喜欢春彩,他的喜欢却有些让人难以接受。

  或许跟他高傲的性格有关,他越是喜欢一个人,就越要表现得不在意。

  甚至是故意欺负,贬低对方,处处表现得自己不在乎,想要特立独行的表露自己不在意,从而让对方主动对他感兴趣一样。

  注定他的喜欢,不如文闯这样的喜欢受人待见。

  我得知小波喜欢过春彩的时候,已经是很久之后。

  那时,千言万语最终只能化作一声叹息。

  年少时折磨得自己日日夜夜无法入睡的事,辗转反侧猜测对方心思的人,都如云如烟,飘渺难寻。

  回忆起来都带着一阵模糊。

  我们不会再年轻,也不会再有那时为一个女人辗转反侧的撕心裂肺。

  但不可否认,那时候的小波为了春彩和文闯之间,在心里进行过一场天人大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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